中影人教育舞蹈中心

大连艺术学院2020年舞蹈类专业招生简介!


 

  大连艺术学院,简称“大艺”,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是从事高等艺术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辽宁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省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被科技部评为“国家级众创空间”。2018年7月,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
 




  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有计划的省份招生。
 

  艺术类考生专业报名与考试要求:
 

  1.考生须持所在省(区)招生办公室核发的《艺术专业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我校在各省仅接收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4.我校将通过校园网以及微信公众平台陆续公布各省(区)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5.对我校未设立考点的省份,以及虽设立考点但未进行校考的专业,承认该省统(联)考专业加试成绩。
 

  备注:2020年学校不再发放专业加试合格证,考生请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学校网站直接查询和打印考试成绩。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艺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艺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艺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
 

  本科艺术类学生24000元/年,住宿费3500元/年-5500元/年可选。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院按辽价发[2011]53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于开课一周内(含一周)提出退学的,退还学生已交纳的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周的,学校应自学生提出退学的下月起,按月计退学生剩余学费、住宿费。学生提出退学,以呈交书面申请之日起计算退费额。
 

  3.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每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每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每年、二等2500元每年)、学院综合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还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通过爱心助学、勤工俭学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国家奖助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本科新生奖学金颁发原则:
 

  1.本科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专业、书法学专业取得以下规定名次的新生可向学校申请新生奖学金。
 

  2.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属于省统(联)考的,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5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五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6-1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11-2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二万元的新生奖学金;其统(联)考成绩排名达到该省专业统(联)考前21-30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一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3.凡上述专业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专业加试的,其加试成绩排到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所有考生前3名的报考我校,被我校录取并取得学籍给予三万元的新生奖学金。
 

  4.以上专业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办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每年9月份评定并全校公示不少于5日。
 

  本科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说明:
 

  严格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我校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和我校未设立专业加试考点的省份取得省级统(联)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艺术类文化课考试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照各省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对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乐器演奏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流行音乐招考方向)、音乐表演专业(键盘乐器演奏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绘画专业、中国画专业、雕塑、书法学专业、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2.除绘画、中国画、雕塑、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专业以外的美术类专业按照综合分1(综合分1=文化分*40%+专业分*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照综合分2(综合分2=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计划名额时,若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并列,则艺术文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艺术理按数学成绩择优录取。
 

  4.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其他专业志愿不予考虑;当一专业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考生其他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辽宁省本科批美术类在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