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3659)是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以培养传媒与艺术类人才为主要办学定位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校位于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盘山脚下,占地约1000亩,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与北京现代音乐研修学院同为北京现代艺术传媒教育集团旗下的姊妹学校。
学校地处京津冀一小时生活圈,根据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天津作为北方文化之都的城市文化定位,学校将以教育观念创新为先导、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以课程体系优化为重点、以应用型、复合型、原创型人才培养为特色,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传媒与艺术类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力、特色突出的高等艺术院校。
学校下设七院二部:音乐学院、舞蹈学院、视觉艺术学院、戏剧学院、影视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文化与管理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目前,学校专业学科的建设趋于成型,构建了以传媒为主体,以艺术为特色的办学体系。现已开设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导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公共艺术、动画、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20个本科专业,覆盖了艺术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4个学科门类,年招生人数2000余人。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专业突出、责任心强、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学校启动“盘山学者”学科专业带头人引进项目,特聘国内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学者来校执教,以加快学科专业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目前已有25位专家学者签约受聘,他们分布在全校七院二部,覆盖了学校的大部分专业。
学校建成了以“广播影视艺术综合实验区”为核心的传媒艺术实验室系统,包括广播直播室、影视配音室,虚拟演播厅,电视导播室和导播车系统,电影电视审看厅等多个数字化广播影视传媒实验室,以及艺术语言实验室、幼儿教育实验室、综艺排练厅、新闻演播室、纪录片工作室、Apple工作站、室内剧摄影棚、影视配乐与音乐录音棚、影视节目后期编辑室、227间标准琴房、大型舞台合成剧场、黑匣子实验剧场、MIDI工作室、电钢琴工作室等实践教学设施,能够满足传媒与艺术类各专业的实践教学需求;同时为众创空间提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影视剧拍摄、影视配音配乐、戏剧音乐舞蹈节目排演、传媒艺术教育培训、电商广告制作等创意研发服务。
学校建立了影视外景、演艺产品排练合成等多个实践教学与专业实习基地,合作拍摄了56部影视剧和微电影,参加了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大型原创音乐剧《天地运河情》排演,承接了《天下盘山》大型山水实景演出、《文成公主》《红男绿女》等国家级大型歌舞剧演出。
学校重视和强化专业实践教学,经过长期探索,结合学校“众创空间”的建设,构建了“一条主线、两个课堂、(3+1)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形成了“前台后场”创新创业实践教学模式,依托本校广播影视制作综合实验区和众创空间,面向市场、面向职场,培养具有较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传媒与艺术人才。
学校坚持艺术教育与社会接轨、与市场接轨、与国际接轨、与时代接轨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和打造特色品牌专业;坚持主动适应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强化“开放式办学、多元化培养、链条型结构”的专业建设思路,稳步推进学校的综合发展,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传媒与艺术教育的新天地。
【2020年本科专业拟招生计划表】
备注:
1.声乐表演方向包括:美声演唱、民族演唱、流行演唱。
2.器乐表演方向包括: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及各类打击乐、萨克斯、小号、长号、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笛子、唢呐等。
此计划表按照全国招生范围拟定,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
备注:我校2020年校考时间和地点以各省市(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2020年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及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要求:
(1)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证原件(交验即退还)及复印件一张。
(2)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交验即退还)及复印件一张。
(3)考生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半身照两张。
(4)考生如实详细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报考证复印件剪贴在《报名登记表》背面。
(5)报名考试费:200元(各专业只进行一试)。
备注:部分地区实行网上报名的不用交验相关证件,以上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2、注意事项:
(1)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各省市(考试院、考试中心)公布信息为准。
(2)未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凡生源所在地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专业,我院承认统考成绩。统考未涵盖的专业考生可到学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具体校考专业以学校官网公布为准。
(3)我院在省外设点校考的地区考生原则上只能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其他考点成绩不予认可。
(4)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专业的考试科目在能够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最多可选报两个专业。凡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兼报者以第一专业为主发放专业合格证。
(5)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公共艺术专业成绩采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
(6)安徽省在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7)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专业属于普通类。
三、专业成绩查询及文化课报名
凡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请于2020年4月下旬登录我院官网艺考成绩查询版块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我院将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公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均须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
四、政审及体检
考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五、录取办法
1、各艺术类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按预先制定的文理科(或不分)招生计划数招生。
2、我院对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者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市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文化产业管理、电子商务、学前教育专业属于普通类,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规定批次录取,按预先制定的文理科招生计划数招生。
4、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件为准。
六、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