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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云南艺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省外)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同时要求心理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者;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当年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者;因触犯刑律而被有关部门采取了强制措施者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三)招生地域

今年,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面向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

内蒙古共计15个省(区)招生,每个省(区)均设有专业考点,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在生源地以外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考试成绩我院不予承认,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文理科要求

我院除招收高考报考科类为艺术类(文理兼招)的考生外,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文科类和理科类考生,专业免试,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二本线(分文理),参加普通文理科类二本批次录取,按艺术类专业培养,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五)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考生应具有较好的听音、辩音、节奏感、音乐记忆力和识谱能力(简谱或五线谱均可),发声器官良好,能较完整地演唱歌曲,会一种乐器或具备学乐器的条件;乐器演奏类考生应能较熟练地进行本专业乐器演奏,演奏基本方法正确,具有较好的音准、节奏感、具有较强的音乐表现能力。

2.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裸视1.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有较强的普通话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

3.美术及艺术设计类各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应无色盲、色弱。

二、报考程序及相关安排

艺术类考试报名分为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的普通高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普通高考报名

1.按各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设置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取得14位考生号。

2.凡未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进行资格报名的考生,均不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以各省(区)招办或考点规定为准。

2.考试安排

①我院将陆续公布各省(区)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②各专业科目具体考试安排于考试前一日详见考点考试安排。

三、招生专业、学制、录取原则及收费情况

学院

招收专业

学制

学费万元/学年

录取原则

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演唱、歌剧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合唱)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治疗)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学院

舞蹈学(舞蹈教育)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舞蹈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学院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导演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电影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影视摄影与制作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美术学院

美术学(史论)本科

4

0.85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绘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中国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雕塑本科

5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摄影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书法学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学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环境设计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产品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数字媒体艺术本科

4

1

按文化与专业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动画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艺术文化学院

文化产业管理本科

4

0.85

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

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本科

4

1

按专业排名择优录取

注:

1.2017年我院预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招收各专业新生共3000人,文理兼招,无级差。

2.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专业成绩必须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方能按专业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2017年云南艺术学院和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在山东省部分专业【专业含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舞蹈学(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实行两校联考,专业成绩共用,两所学校分别确定专业合格线,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选择学校、专业填报志愿。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2017年在山东省招生的其他专业及要求敬请关注该校招生简章。

四、各专业设点省份、考试科目及要求

招生专业及方向

设点省份

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表演(演唱)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甘肃、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试时间3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音乐表演(歌剧演唱)

湖南、安徽、山东、河北、甘肃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试时间3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甘肃、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考试时间6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音乐表演(键盘演奏)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甘肃、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含钢琴、手风琴或巴杨琴等,考试时间6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钢琴演奏:演奏自选练习曲一首、巴赫平均律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手风琴、巴杨琴演奏: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管弦打击乐演奏)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甘肃、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奏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含管乐、弦乐或西洋打击乐,西洋打击乐要求用小军鼓或马林巴进行演奏),考试时间6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音乐表演(合唱)

湖南、湖北、山东、山西、甘肃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演唱自选歌曲一首,考试时间3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湖南、安徽、山东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满分100分,以50%计入总分。

2.乐理及基础和声(笔试)——考试时间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音乐创作(笔试)——《歌曲写作》(要求附钢琴伴奏谱)或《器乐曲写作》,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4.器乐演奏(面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演奏方向)统一考试,考试时间6分钟以内,满分100分,以50%计入总分。

音乐学(音乐治疗)

湖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音乐艺术常识(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专业主科(面试)——参加音乐表演专业(技能与应用方向除外)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声乐3分钟以内,器乐6分钟以内,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音乐表演(技能与应用)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吉林、甘肃、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听音记谱(笔试)——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调式、旋律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专业主科(面试)——歌曲演唱或钢琴演奏,自选曲目一首,要求演唱(含民族、美声、通俗唱法)或演奏完整,考试时间3分钟以内,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舞蹈学(舞蹈教育)

四川、湖南、山东、山西、吉林、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舞蹈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40分计入总分。

2.舞蹈自选片段(面试)——考试时间2分钟以内,以满分130分计入总分。

3.舞蹈基础理论(面试)——口试、舞蹈常识,以满分30分计入总分。

舞蹈编导

四川、湖南、山东、山西、吉林、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自创舞蹈片段(面试)——考试时间限2分钟以内,以满分90分计入总分。

2.即兴表演(面试)——以满分90分计入总分。

3.命题编舞(面试)——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舞蹈表演

四川、湖南、山东、山西、吉林、内蒙古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目测、舞蹈自选片段(面试)——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舞蹈素质测试、舞蹈技术技巧测试(面试)——以满分120分计入总分。

3.舞蹈模仿、舞蹈即兴表演(面试)——以满分80分计入总分。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自备朗诵(面试)——文体不限,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小品表演(面试)——根据现场抽题进行集体表演,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表演(模特与服装造型)

山东、吉林、辽宁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基本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1)穿泳装、整体形象目测(身高及身体比例测量);

(2)自选舞蹈表演(要求穿形体服)。

2.专业素质测试(面试)——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1)形体及舞蹈动作模仿;

(2)模特T台表演模仿(要求穿高跟鞋)。

戏剧学

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300分计入总分。

(1)社会现象评论:根据规定材料写作;

(2)小小说写作:根据规定材料写作。

戏剧影视文学

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300分计入总分。

(1)故事创作:根据题目要求写作;

(2)作品片段分析:根据所选片段(文字),按要求进行分析。

播音与主持艺术

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自备朗诵(面试)——自选散文、小说片段、诗歌或寓言一篇进行朗诵,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话题讨论(面试)——根据现场抽题分组进行讨论,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导演

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命题导演小品——根据现场抽题进行小品表演,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2.命题讲述故事——根据现场抽题讲述故事,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3.故事创作(笔试)——根据规定材料写作,考试时间1.5小时,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

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编导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包含影视作品读解分析及编导创意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5小时,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命题口述(面试)——简要说明概括抽签命题内容,并根据抽签命题内容的思考与分析进行口头表述,其间考生不得透露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每10人一组,每人2-3分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

湖南、湖北、安徽、山东、山西、河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色彩(笔试)——根据视觉元素文字提示进行色彩绘画创作,强调造型、构成、透视与色彩表现能力,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200分计入总分。

2.面试——每人5分钟,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1)测量身高及检测辨色力;

(2)艺术作品展示(美术、图片摄影作品);

(3)命题口述(以美术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抽签内容进行表述)。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四川、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内蒙古

十四个专业(方向)实行一次性考试,成绩共用,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填报相关志愿,总分300分。

1.素描(笔试)——结构准确,造型生动,构图完整,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色彩(笔试)——限用水粉、水彩工具表现,考试时间3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美术学(史论)

绘画

中国画

雕塑

摄影艺术设计学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产品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技术与应用)

动画

湖南、湖北、山东、山西、河北

书法学

湖南、湖北、山东、山西、河北、河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书法(笔试)——要求考生掌握相关的书法基础技能和知识,基本懂得

“字法、笔法、章法”应用,了解经典法帖的临习经验和理念,考试时间

1.5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书法创作(笔试)——命题诗词创作,要求行笔规范,书体传承有源,作品体现艺术品味,书体不限,考试时间1.5小时,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表演(礼仪与公关艺术)

 

山东、吉林

实行一次性专业考试,总分300分。

1.形体风度评测(面试)——以满分150分计入总分。

2.个人才艺展示(面试)——考试用具自备,以满分50分计入总分。

3.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自我介绍、回答问题等,以满分100分计入总分。

注:

1.音乐学(音乐治疗)、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及音乐表演所有专业方向“听音记谱(笔试)”科目进行一次性考试,成绩通用。

2.戏剧学专业新生入学后统一参加专业分班考核,双向选择专业方向(含戏剧教育、戏剧史论与批评)。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年级统一进行专业基础课学习,进入二年级方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含剧情片、纪录片、日常电视节目、电视新闻)深入学习。

五、政审、体检及录取

(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二)我院作为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之一,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招生录取时的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考试院备案。

(三)专业成绩分省排名,分省划线(具体时间请关注当地招办相关通知),专业合格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四)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不能满足录取要求时,按第一志愿第二专业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投档,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

(五)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达到合格线、

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六)各专业录取线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七)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高考违纪舞弊或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并退回原籍,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六、其它说明

(一)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二)不查卷,可查分。考生可登录http://www.artstudent.cn查询及打印成绩通知单,查询时间及操作指南敬请关注我院校园网。

(三)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等考试用品一律自备,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

(四)为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