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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附中2020年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中专)创建于1958年,坐落于南京艺术学院内,隶属于南京艺术学院。经过一个世纪的建设和发展,南京艺术学院经风雨而茁壮,历沧桑而弥坚,已发展成为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浸润于南京艺术学院“闳约深美”的育人环境下,南艺附中立足校园文化建设,稳步发展。以下就是南京艺术学院附中2020年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为国际国内各类高等艺术院校及综合性大学输送优秀生源。
 

  2、招生范围及对象
 

  (1)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2)初一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二招收初一在籍学生;高一招收初中应届毕业生。专业成绩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尊敬师长。
 

  (2)具备学习音乐或舞蹈专业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3)身体健康,发育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4)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① 音乐表演专业: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方向,听觉器官无疾病;声乐演唱方向,听觉及发声器官无疾病。
 

  ② 舞蹈表演专业:身心健康,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训练和集体生活的疾病与缺陷。
 

  4、招生名额

  ​​​5、报考地点及时间




 

  注:如表格所示,我校2020年招生考试仅在以上地区开设专业初试考点。音乐剧专业初试考点仅设在附中本部。
 

  6、报考规定
 

  (1)我校音乐、舞蹈、音乐剧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所有报考学生均须参加由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及文化考试。音乐、舞蹈、音乐剧专业均可兼报,音乐专业考生可以同时报考两个专业方向。考生可选择在南艺附中本部或我校开设考点的地区参加专业初试,初试通过后均需到附中本部参加专业复试,复试通过后还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和文化考试。
 

  (2)我校2020年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及缴费,概不接受现场报名或函报。逾期不得补报。
 

  (3)报名时间

  7、考试科目及内容
 

  舞蹈专业


 

  8、录取原则
 

  (1)在江苏省考试院领导下,由我校对考生进行专业及文化考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时分别按专业类别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达线者,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核准的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交纳费用后,办理入学手续。
 

  9、其他
 

  (1)学生就学期间,如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文化学习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本专业学习者,将按本校有关规定处理。初一、初二、高一新生入校第一年为试读期。
 

  (2)我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按有关规定可获得附中奖学金及南京艺术学院刘海粟、黄友葵奖学金。高三学生还可参加南京艺术学院校考特优生的选拔。
 

  (3)文化课开设语文、数学、英语和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必修课程。科学、信息技术课程只在初中阶段开设。文化课教材与江苏省普通中学相同。
 

  (4)本校实行寄宿制管理(原则上南京市四城区音乐专业的学生不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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