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本部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2019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文理科类不限。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合格;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3.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舞蹈编导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以现场测量为准。
二、招生计划及招生省份
注:我校将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吉林省长春市组织的报名、考试,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1.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9年1月8日至14日,考生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报考费200元。未按时完成缴费者,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注:进行网上报名时因考生集中有可能引起报名过程中断,为确保网上报名过程顺利,考生务必提前选择好时间进行报名。到截止时间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打印报名表
2019年1月15日至17日,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
3.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2019年1月18日8:00-17:00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表,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核对信息、照相等),现场确认不允许他人代办。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注:17:00以后现场确认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者不予受理。
4.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1)2019年1月19日开始,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其他时间不得进入考点进行考试。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2)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内容
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须于2019年3月26日至4月8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本人必须于2019年4月9日至10日向招生办公室实名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包括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或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面试得分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对于超出复核范围或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考生须于2019年4月30日至5月3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不分文、理科)投档和排队录取。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并且合格,填报高考专业志愿(不分先后)必须是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招考方向,否则不予录取。
2.音乐学专业:
(1)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乘以60%所得分数(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并且须不低于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高考外语成绩须达到60分(按满分150分计);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和高考外语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
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江苏省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参加考试信息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高考报名信息比照审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3.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4.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5.本科生招生信息网
6.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请咨询音乐学院:0431-84536270。
(2)有关考务问题请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 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