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舞蹈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北京舞蹈学院创办于1954年,前身“北京舞蹈学校”为中等舞蹈专业教育,于1978年转制提升为大学教育;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权。2010年学院与北京大学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中专、本科、研究生不同的教育层次,是中国目前唯一一所从事专门化舞蹈教学的专业教育机构,也是舞蹈教育领域的最高学府,更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专业设置最为全面的舞蹈知名院校。学院以“舞蹈家摇篮”著称,与风景秀丽的紫竹院公园相伴,迎来送走无数为舞蹈追梦圆梦的学子,可谓“桃李芬芳、硕满舞园”。
目前,学院在编教职员工近600人,全日制在校生约3500人,继续教育学院在校生400余人,舞蹈考级教育学院每年在海内外培训舞蹈考级师资3万余人,有近30万学生参加舞蹈等级考试。学院设立中国古典舞系、中国民族民间舞系、芭蕾舞系、编导系、舞蹈学系、社会舞蹈系、音乐剧系、艺术传播系、艺术设计系、现代舞教育研究中心、公共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研究生部、继续教育学院、舞蹈考级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青年舞团等教学机构,涵盖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以及舞台设计、艺术管理、媒体科技与舞蹈人体科学等相关学科,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舞蹈教育体系。
建校60年以来,学院认真贯彻党的教育和文艺方针,坚持“高举旗帜、文化引领、依法治校、和谐发展”的工作思路,立足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吸收借鉴世界优秀文化,以“遵道崇德,天地人和;文舞相融,德艺双馨”的校训为引领,弘扬“爱国、爱校、爱舞蹈”的舞院传统,努力实现“坚持高层次的文化追求、坚持高质量的人才培养、坚持高水平的普及教育”的工作目标,为中华民族文化的复兴、为舞蹈艺术事业的发展、为创建世界一流水平的舞蹈高等教育,不断努力,续写辉煌。
招生计划
(一)本科计划(面向全国统招)
2015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总计招生315人,各专业招生方向及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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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点击大图查看并保存
备注:我院与新西兰理工学院合作办学项目——舞蹈表演(创意表演)。学费标准为:北京舞蹈学院15000元/年,新西兰理工学院20390新币/年(1年包含2个学期)。
(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考生报名须知
港澳台侨学生及留学生须于2015年1月15日前按照《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招生指南》及《北京舞蹈学院外国留学生招生指南》的相关要求,以邮寄方式将完整报名材料提交到北京舞蹈学院港澳台学生办公室或外国留学生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港澳台学生报名详情请查询网址:http://www.bda.edu.cn/zsjy/gatdqjhqxs/index.htm
外国留学生报名详情请查询网址:http://www.bda.edu.cn/zsjy/wglxs/index.htm
港澳台侨及留学生报考我院,无需网上报名,均须参加北京舞蹈学院本科专业考试,相关考试要求遵照当年招生简章。
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北京市高招办、厦门市高招办、香港考试局等地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课考试,简称“联招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台湾考生,亦可在台湾地区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成绩须达到顶标级、前标级。专业考试合格、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高中毕业生,均要回台湾参加“学测”考试,鉴于办学条件不同,上述学校高中毕业生“学测”成绩可达均标级。专业考试合格的留学生须提供新版5级以上汉语水平证书(HSK)。
申请者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在入学时均需缴验原件。
联系电话/传真:010-68935527
邮箱:lw_lindsay@163.com;bjwy1225@163.com
报名须知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考生务必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报考艺术类院校的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报考与录取。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级高招办公室负责组织。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须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中等艺术学校相关艺术专业的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具有一定专业素质者;具有高中同等学力且有一定艺术素养的社会人员;现役军人经大军区级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曾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上一年度参加全国统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网上缴纳初试费
我院实行网上报名,登录www.bda.edu.cn,在“招生就业”之“本科招生信息”中点击“2015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需先注册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查看《报考须知》等信息。然后按照目录提示“填写/修改报名表”。我院采取网上缴纳初试费,现场确认时不再收初试费。在系统目录中点击“网上交费”,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为了使您有效报名,请详细阅读缴费说明进行操作。待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完整通过后,方打印报名表,最后查询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每个专业方向报名需网上缴初试费100元,如报考两个专业需交200元,以此类推。美术类四个方向不可兼报。
2、复试、终试交费
进入复试及终试的考生,再到招办另行缴纳复试和终试费。复试费80元、终试费80元。请严格按照《考生须知》规定时间到招办缴费,以免延误考试。复试费、终试费继续实行现场刷卡缴费。请考生准备银联卡。
外国留学生的报名考试费在确认现场交我院外事办公室。凡考生所交报名材料和报名考试费无论参加考试与否,均不退还。
3、现场确认
已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按后文规定时间到我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按放弃报考处理,报名费不予退还。办理现场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信息确认单》。考生在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打印报名信息确认单,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2)《报名登记表》(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到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供身份证件,由我院招办工作人员负责打印出此表,交给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3)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高考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省统考艺术类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复印件1份。(生源所在省市要求参加的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因省艺术类统考缺考造成的无法被我院录取的情况,由学生本人负责。)
(5)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为正、反面,且须复印在A4纸一面上)。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浅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现场确认程序:审核——打印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日期
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2月8日00:00时止。
现场确认时间:各专业考生按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见后页),从早9:00—17:00结束。兼报专业(报考两个专业以上)的考生按第一个考试专业的现场确认时间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奖助政策
1、学院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给予高额的奖学金以资鼓励。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银行申请贷款。
2、在国家级舞蹈比赛(“桃李杯”、“全国舞蹈比赛”、“荷花杯”三项比赛)中取得个人单项表演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终试;获得编导类一等奖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相应专业方向的终试。资格认定上,需报名确认时提交相关获奖证书(出示原件,交两份复印件),由招办审查合格后,直接发放终试考试资格证。
3、报考我院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前一年专业一档考生因文化课成绩原因当年未被录取者,次年报考可直接进入专业终试。
4、我院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舞蹈编导)专业校考成绩90分以上者,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校考前三名,实行高考成绩加20分的原则。
5、少数民族考生,实行高考成绩加10分的原则。
6、为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报考北京舞蹈学院,提供艺术深造的机会和平台,学院推出了“专业特殊人才计划”和“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
“专业特殊人才计划”,以下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或通过以下条件,可申请文化课单独划线,优先录取。
(1)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1名、中国民族民间舞1名、芭蕾舞2名、舞蹈编导2名。
(2)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优秀进入一榜。
(3)在专业院团工作经历5年以上(含5年)并有二级演员职称。
(4)获得过省级以上专业舞蹈类个人奖项者。
注:以上条件以工作单位证明信与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
★优先录取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可提交“专业特殊人才计划”申请。
(2)申请通过后,可享受破格录取资格,并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
“文化课高分人才计划”,考生达到以下条件,可享受专业优先录取。
(1)舞蹈表演专业各个方向、舞蹈编导(舞蹈编导)的考生。该专业方向考生同时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在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二本线(文、理)。
(2)舞蹈历史与理论、中外文化交流管理、新媒体舞蹈、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各个方向的考生,达到以下条件者,可优先录取。
①以上专业方向的招生考试中专业合格。
②本专业方向中高考成绩第一名。
③高考成绩达到当年北京市一本线(文、理)。
8、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继续实行“北京舞蹈学院附中毕业生拔尖人才计划”。计划范围: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共6个名额(不分男女,保留空缺)。通过专业选拔并公示后,视为专业通过。
注:以上所有奖助政策的解释权归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办。
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1、按本简章公布的日期进行各专业的招生初试、复试及终试。如有特殊情况,以学院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各专业考试教室、考试结果的公布时间、办理复试及终试手续的时间均在《考生须知》中公布。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
2、各专业考试项目进行顺序及方式于初试前一天公布在我院招生办公室的公告栏内。考生的考号于初试当天早上公布。考生报名后,根据《考生须知》中的要求,按各专业考试规定的初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到招办指定地点领取考号,进入考场,校内专业考试从早上8:00开始。特殊情况以招办的临时通知为准。
3、2015年4月15日后将在www.bda.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信息”开通考试成绩和专业名次打印功能,根据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文考通知书》,将不再以信件方式寄发。专业考试淘汰者,查询时将不再显示信息。考试合格者,直接打印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网站上的提示说明操作,以便高考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凡考生所在省要求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专业的考试。其报名、考试时间以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日期为准,考试科目按考生所在省规定的科目进行。
(二)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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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可点击大图查看并保存
文化考试
1、北京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科目凡有缺考者(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均视为缺考),一律不予录取。
2、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高考报名证,以免延误。
录取
1、按照国家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专业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文化高考,按各省要求准时填报高考志愿,文化课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主确定,属提前录取批次。
2、录取原则: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中外文化交流管理)、舞蹈编导(新媒体舞蹈)、舞蹈学(舞蹈历史与理论)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根据舞蹈类专业的特点,各专业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比例分男女录取。各专业方向未录满的名额,可在专业内调整。
3、《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院招生办公室于7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4、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就业”中查询。
有关说明
1、学费标准: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5000元;舞蹈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每人每学年学杂费10000元。
2、住宿费:每人每年750元(校内校外住宿费用一致)。学生入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学院统一调整安排校内或校外住宿,请服从学校安排。
3、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为试读期。试读期满且德、智、体三方面均合格者,取得学籍;试读不合格取消学习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4、学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由学校推荐和指导毕业生自主就业。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招办联系电话:(010)68935788
招办传真:(010)68451413
招生监察电话:(010)68935792
网址:www.bda.edu.cn
乘车路线:因学院北门施工封闭,请各位考生一律由北京舞蹈学院南门进出。由北京火车站出发,可搭乘地铁2号线至西直门,换乘地铁4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A口出,神州大厦向西200米即到。由北京西客站出发,可搭乘地铁9号线在国家图书馆站A口出。由首都机场出发,可搭乘机场巴士2号线(西单)在西直门桥南下车,或搭乘机场巴士4号线(公主坟)在友谊宾馆下车,换乘其他交通工具抵达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