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体育大学舞蹈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舞蹈表演
招考方向: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舞蹈
招生计划:160人
2、表演
招考方向:体育表演艺术
招生计划:30人
二、招生范围
文史、理工类兼收,面向全国招生。
三、报考条件
6、16-22周岁,即1994年9月1日-200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7、身高要求:男1.70米(含)以上,女1.60米(含)以上;舞狮表演考生身高可适当放宽
8、视力要求: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5。(身高、视力均以高考体检表为准)
(二)专业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体育舞蹈、健美操、舞蹈,龙狮表演,武术表演等训练基础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艺术类学校的毕业生。
报考要求
1.考生必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校考);
2.如生源所在地省级统考有要求且涉及到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获得专业合格证书。在省级统考合格线尚未公布情况下报名参加校考的考生,校考成绩需省级统考合格后方能有效,否则视为无效。
3、统考如省统考未涉及,则考生只需要参加校考;
4.考生文化考试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逾期不受理考生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网上报名地址:http://zs.bsu.edu.cn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招生网
网报时间:2016年1月25日-2月20日
考试时间:2016年3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见专业考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北京体育大学
考试内容: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考方向进行报考,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自行登录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查看
五、考试内容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包括标准舞、拉丁舞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芭蕾基本技术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
(1)两支主项舞(40分)
(2)一支副项舞(10分)
舞蹈表演(舞蹈方向),包括中国舞、现当代舞、芭蕾舞、流行舞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2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30分):技术技巧组合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剧目表演
表演(体育表演艺术方向),包括龙狮表演,武术表演
初试(50分)
(1)基本形态(10分):身体比例和形象
(2)综合素质(40分):台词(10分),组合动作,编排表演(30分)
复试(50分)
专项技术:自编成套动作表演
关键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不得重做。
2.报考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不得外请陪考担任舞伴;复试时,伴奏音乐由学校提供,男女考生既可以双人配对,也可以单人参加考试(只有一次上场机会);初试被淘汰考生不得作为舞伴陪同他人参加复试;配对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不得更换舞伴。
3.报考健美操、啦啦操,舞蹈方向的考生,复试中所需伴奏音乐由本人自备CD盘。要求考生自备CD盘中只有本次考试所用音乐,考试中如发生CD盘音质不清楚或无法正常播放等问题,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考试服装一律不得带有任何单位的字样或标志,且须符合我校专业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的相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场考试
5、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可于4月10日后,登陆北京体育大学本科招生网打印合格证,我校不再邮寄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办法
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校考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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