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上海市舞蹈学校)成立于1960年,2002年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入上海戏剧学院,目前设有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歌舞、现代舞五个专业方向。学校1993年被评为国家级重点中专,也是文化部认定的全国“桃李杯”舞蹈比赛协议学校和瑞士洛桑国际芭蕾舞比赛合作学校。
2016年,学校被市教委批准为“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特色示范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具有名师风范的学科带头人,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培育了大批杰出的舞蹈人才,已有近400人次在国际、国内重要舞蹈比赛中获奖,众多国内外知名舞蹈团都有我校毕业生的身影,可谓桃李满天下,并因此享有“舞蹈家的摇篮”的美誉。
一、办学宗旨
坚持与时俱进,凸显办学特色,努力创建“国内一流 国际著名”的专业舞蹈学校。强化专业技能,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优秀舞蹈表演人才。
2020年招收新生名额及条件
二、课程设置
芭蕾舞(七年制):基训、足尖/技巧、剧目排练、中国民间舞、外国民间舞、现代舞、芭蕾双人舞/舞蹈编创
国际标准舞(四年制):基训、拉丁舞、摩登舞、现代舞
现代舞(六年制):现代舞、基训、技巧、HIP HOP、中国民间舞、编舞/剧目排练
公共文化科目: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德育、基础音乐、艺术欣赏、信息技术基础、心理健康教育
三、报名方法及时间
四、报名及考试要求
热爱舞蹈事业,遵守学生守则,五官端正,比例匀称,身体健康,无先天性疾病,全国各地在校适龄学生。
考试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方法。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专业考试时(包括节目表演),考生着吊带或背心式练功衣,不得散发,不得化妆。节目音乐(U盘或CD,内只存一首音乐)、道具、文化考试用品自备。
准考证务必保存至所有考试程序结束。
五、考试纪律
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程序,专业考试、文化考试、体检迟到十五分钟以上,取消该场考试资格。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家长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不得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得扰乱考场秩序。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考生的考试或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照招生工作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七、考试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凭准考证到考试现场进行初试。
2.通过初试的考生参加复试,通过复试的考生参加三试,通过三试的考生参加总复试。
3.通过总复试的考生参加文化考试、体检
八、考试内容
九、成绩查询
初试、复试、三试、总复试结果于考试当日出榜公布;
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及体检结果在一个月后上网查询。
十、录取方法
1.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发放文考、体检通知单。专业合格名单按招生名额的2倍确定(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则同时发放文考、体检通知单)。
2.文化分数线划分标准:按招生名额1:1.5的比例划分。
3.文化分数过线、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4.同分处理原则:
在上述录取原则基础上,遇专业成绩同分情况,若最后一个录取名额有2人或以上专业成绩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总分较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5.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委审批、备案后,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费标准
根据沪价费(2002)34号、沪教委财(1998)11号文件规定,录取生一律收费就学。学费每学期4000元、住宿费420元(含空调、洗澡费),医疗、教具、伙食、学杂费等具体收费数目在录取通知事项中说明。
十二、奖学金
本校实行奖学金制,分国家奖学金(6000元/年)、上海市奖学金(最高1500元/年)和校内奖学金(最高4000元/学期)三部分。所有奖学金直接与学生的操行评定和专业、文化成绩挂钩,校内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从入学后第二学期开始),奖学金获奖人数约占在校学生的50%。评定标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说明。
十三、帮困助学金
我校在籍在册学生享受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奖励专业”减免学费政策,每人每学年可享受减免学费、书簿费4600元,并发放国家助学金2000元;家庭确实困难的在籍在册学生,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校内帮困补助。
十四、学籍管理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须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2周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五、毕业指导
在校生完成学校课程设置规定的科目,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将由上海市教委统一颁发中专毕业证书。学生毕业享受中专毕业生待遇,不包分配,自主择业。学校将向全国各地专业院团、社会文化单位推荐。毕业生也可依据个人意愿,按照国家高考政策,报考各类高等艺术学院。
本简章条例解释权归上海戏剧学院附属舞蹈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