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国家“七五”、“八五”首批重点建设十所大学之一,首批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京港大学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物流与供应链创新联盟成员;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等,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
1. 考生均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考试)。
2. 所报考专业有艺术类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参加该专业对应艺术类省级统考并合格。
3. 校考各专业(戏剧影视文学、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均面向全国招生,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4. 校考各专业(含招考方向)依据校考成绩(满分750 分),由高到低分专业(含招考方向)按招生计划数4倍比例确定合格人选。
5. 各专业加设文化课单科(按满分150 分计)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6.校考各专业在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科,满分750 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满分750分)之和形成的综合成绩,分专业(含招考方向)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择优录取。
7.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同科类(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规定执行)90%的条件下,按照进档考生的美术学(含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专业对应省级统考成绩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