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人教育舞蹈中心

吉林艺术学院2018年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吉林艺术学院是东北地区惟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学校前身萌发于1946年的东北大学鲁迅文艺学院,1958年组建艺术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成为吉林省首批拥有省级重点学科的院校,逐步确立了在东北地区艺术教育的优势地位。

  学校地处得天独厚的城市中心繁华地带,拥有表演、造型、综合、城市艺术四个校区,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新媒体学院、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艺术管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戏曲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和附属中等学校13个教学单位。拥有全日制在校生8378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72人,本科生7506人。学校“培养人才的摇篮、传承文化的基地、艺术创新的源泉、引导审美的窗口”的办学功能日益彰显。

舞蹈学院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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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此计划数额待批,舞蹈专业外省不编制具体分省计划,具体专业以2018年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招生地域

  2018年,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地域为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江苏、江西、云南、海南、安徽、陕西、贵州、四川、浙江、福建、北京和天津二十四个省(市、区)。共在吉林(长春)、山东(青岛)、山西(太原和榆次)、河北(石家庄)、湖南(长沙)、辽宁(沈阳)、浙江(杭州)、河南(郑州)、湖北(武汉)、江苏(南京)和北京十一个省(市)设置考点。(提示:我校拟在安徽省设置部分专业考点,申请工作正在进行中,网报开始前公布设点结果)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从事本专业基本素质的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现役军人执行国家和各省相关规定;

  3、按照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通过高考报名资格审核,顺利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

  录取原则(详见《2018年招生章程》)

  我校的录取工作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文化课满分750分(高于或低于750分,按折合后的750分计算),专业课满分300分。

  二、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戏剧影视导演、音乐学(含师范)、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艺术与科技(电子音乐制作与创作)、音乐表演(民族乐器/西洋管弦/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流行音乐制作与创作/现代器乐/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唱作/流行歌舞)、表演(戏剧影视/服装与服饰展演/京剧表演/吉剧表演/京剧伴奏)、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专业,以专业分择优录取。

  三、我校属于国家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如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我校执行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标准。

  四、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招收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排序,在第二批A段录取。考生投档后,以文化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院专业考试内容

  (一)舞蹈学(师范)

  1、舞蹈基本条件测试(含跳转翻)

  2、剧目表演(自选古典舞或民族民间舞,1分30秒)

  (二)舞蹈编导

  1、舞蹈基本条件测试(含跳转翻)

  2、根据所给命题内容,口述舞蹈结构,进行作品现场演示(现场抽题,3分钟)

  (三)舞蹈表演(中国舞表演)

  1、舞蹈基本条件测试(含跳转翻)

  2、剧目表演(自选古典舞或民族民间舞,2分30秒)

  3、即兴表演(现场抽取音乐)